泉州市城乡规划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抓紧研究审定历史建筑、特色建筑及历史风貌区普查成果的通知
泉规〔2015〕118号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办公室关于抓紧研究审定历史建筑、特色 建筑及历史风貌区普查成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晋江市、南安市城乡规划局,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抓紧研究审定历史建筑、特色建筑及历史风貌区普查成果的通知》(闽建办规函〔2015〕1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通知要求抓紧组织对辖区内的普查成果进行认真核实审定,并提交当地政府研究拟公布名单。拟公布名单请于2015年8月24日前书面反馈我局,以便汇总上报省住建厅。 请各县(市、区)规划部门确定一名联络人,并于7月31日反馈我局总工办,以便及时进行工作沟通。并请派人在8月3日下午下班前来我局总工办拷取相关普查成果资料。若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厅规划处、我局总工办及高校联络人联系。 联系人: 陈紫云 联系电话:22177530 邮 箱:qzghj_zgb@163.com 传 真:22177531
附件: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抓紧研究审定历史建筑、特色建筑及历史风貌区普查成果的通知》(闽建办规函〔2015〕11号) 2.各县(市、区)规划部门联络人员名单回执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5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