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规〔2017〕6号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2016年度城乡规划 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晋江市城乡规划局、南安市城乡规划局、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2016年度城乡规划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闽建办规函〔2017〕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紧填报相关数据,并于1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统计数据的电子文件报送我局汇总、审核。请各单位确定一名经办人,具体负责软件操作、数据填报及汇总审核工作,并将名单于1月15日前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林翀鹏 联系电话:15980011482 传真:22177557 邮箱:qzghjbzk@foxmail.com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7年1月11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 2016年度城乡规划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闽建办规函〔2017〕1号 各设区市规划局(委)、平潭综合实验区规划局,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城乡规划行业统计报表制度(2016版)的通知》(建办规〔2016〕64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城乡规划行业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设区市规划局组织所辖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时填报。各县(县级市)填报的数据应报送到设区市规划局汇总、审核。各设区市规划局(委)、平潭综合实验区规划局应于2月28日前将统计数据的电子文件报送省住建厅。 二、请各设区市规划局(委)、平潭综合实验区规划局通知当地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包括各规划设计院(所)、所辖县市的规划设计室及其他规划编制企业及时填报。请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于2月28日前将统计数据电子文件直接报送省住建厅。 三、请各设区市规划局(委)、平潭综合实验区规划局确定一名经办人,具体负责软件操作、数据填报及汇总审核工作,并将名单于1月15日前反馈至省厅规划处。 四、本次填报工作设有QQ工作群(群号:65832743,群名:“福建城乡规划统计”),请各级规划主管部门、各规划编制单位的经办人员及时加入,在群内下载软件和操作手册,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在群中直接问答。 联系人:省厅规划处 李开平 电 话:15705912574,0591-87811803 邮 箱:14312034@qq.com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城乡规划行业统计报表制度(2016版)的通知》(建办规〔2016〕64号) 2.福建省2016年度城乡规划行业统计名单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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