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泉规〔2017〕157号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晋江市、南安市城乡规划局,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各科室(分局)、直属单位: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我局对2017年1月1日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废止的文件,以及2017年1月1日前我局发布但在本次清理结果中未列入继续有效(含继续有效并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一、《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古城私有危房个案整治建筑面积及层高等有关控制规定的通知》等21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具体目录详见附件1) 二、《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地下管线审批管理与竣工测量的通知(试行)》等4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并适时修改。(具体目录详见附件2) 三、《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城市规划公开查询若干规定》等13件规范性文件废止。(具体目录详见附件3)
附件:1.继续有效的2017年1月1日前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继续有效并适时修改的2017年1月1日前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2017年1月1日前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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