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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长信箱 我要写信  
标题:  原共有墻保留
发表时间:  2018-05-02
发表内容:  泉州市鲤城区中山中路187号林国友申请翻建房屋,鲤城区城市规划分局审批红线图,施工建设图纸注明,原共有墻保留。(尺寸6.76米)林国友拆旧房屋毁坏共有墙。本人N次向鲤城区规划分局反映情况,工作人员回复毁坏原共有墙就是超红线违章,叫我向鲤城区执法局反映,鲤城区执法局回复,毁坏原共有墙不是他们职能范围内,如果毁坏原共有墙是超红线违章要规划部门发文通知才能执法。本人特向贵局长请教,怎么办。
回复状态:  已回复 回复时间:  2018-05-07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耐心等待!关于泉州市鲤城区中山中路187号林国友申请危房翻建违章现象,经鲤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场勘查,出具答复意见书(泉鲤执函〔2018〕55号),未发现有超红线建设现象。对于共有墙的问题,该局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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