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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题:
关于泉州的旧城改造实践和古城的保护,邀您参与意见征集
征集内容:

   泉州的旧城改造实践和古城保护,应建立如下对策:1、保护工作应该本着十年、二十年甚至于更长时间的眼光,切实落实做 “减法”,有效疏散古城人口,以 “保存古建筑、保护古城肌理、保留古城系统格局”和改善街区生活环境的目标,采用渐进式保护与更新手法,通过对街区空间肌理和实体构成进行细致梳理和整治,改善街区市政基础设施和旅游文化配套设施,以提高街区整体环境质量和努力保护历史文化街区风貌特色,促进泉州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更新形成良性循环。2、尽快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基金及相应机构,用于传统历史建筑保护维修,对居民私人建房行为在政府的政策、资金等方面的倾斜下,逐步恢复和保留原有历史风貌;同时运用该项基金实施市场化运作,用于调整民居的产权归属和产权范围。3、鼓励部分居民逐渐地向新区搬迁或就近安置,通过疏散古城人口,降低人口和建筑密度,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整治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生活质量,使得原来3-4户家庭拥挤在一栋老房子的状态,改变为1-2户家庭居住,使其步入良性循环状态。4、对于现状民居采用一定评价体系,对参照古城私人建房规定翻建后居住条件无法改善居住条件(如住建部提倡的人均≧30M2或其他指标),建议不予翻建,可提出收购、就近安置或异地安置等办法;对于准予翻建者,应加强对方案设计、施工工艺及竣工验收环节的把关。5、调整优化古城用地功能,对不适合古城保护与发展战略的功能逐步外迁,改变其用地性质,将其融入到古城的居住、商业、文化、旅游的大环境中,特别是应考虑开发建设部分不受经济平衡制约、用于就近安置、有闽南特色的民居(应充分利用现有南建筑博物馆收集的闽南建筑构件,使其在民间得以重新利用)。

    泉州的旧城改造实践和古城的保护,您是否有更好的对策?欢迎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