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内容:为切实加强城市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传承城市传统文化,保留城市历史记忆,彰显城市特色,经省住建厅组织审查确认后,现将我市鲤城区、丰泽区与洛江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公布名单依法组织公示征求各利害关系人意见。
意见征集期限:2017年2月—2017年3月
征求意见的范围:
我市鲤城区、丰泽区与洛江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公布名单中的历史建筑各利害关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