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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加快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16 【字号:

泉规201828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加快推进历史文化

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晋江市、南安市城乡规划局、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现就2017年度我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情况及2018年度加快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开展情况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闽建村201720号)要求,在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与推进下,2017年度我市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止2017年年底,全市16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均已委托设计单位着手保护规划的编制,其中晋江市福全村保护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复实施,德化县上涌镇、泉港区后龙镇土坑村保护规划已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技术审查会议。南安市官桥镇漳州寮保护规划已通过技术初审,即将上报省住建厅组织审查。其它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未被纳入历史文化名村的中国传统村落、省级第一批传统村落大多已委托设计单位着手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详见附件1)。

二、有关要求

   12017年度省级第一批传统村落中尚余部分传统村落未及时委托设计单位进行保护规划编制的,在本年度应尽快委托设计单位着手保护规划的编制。已委托编制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应加快规划编制的进度,争取于2018年上半年前完成保护规划的报批前所有程序。

220178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文化厅、福建省财政厅三部门联合公布第二批省级传统村落名录,根据《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未被批准公布为历史文化名村的传统村落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传统村落名录公布之日起一年内组织编制完成相应的保护规划,请抓紧组织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3.已完成保护规划编制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应尽快上报省住建厅予以组织技术审查,争取于20186月底前上报省政府批复实施。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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