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规函〔2015〕510号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补增
公共服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规划指标计算与复核等)9项办理规程的函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根据市效能办通知,我局还有9项公共服务事项未进驻中心,为做好迎接省效能办第四轮检查,按照《泉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泉审改办〔2015〕61号)文件公布的市城乡规划局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内容,我局经研究决定,拟先按照通知要求将全部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中心,后续窗口保障和运行规范另商。现需补增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2、规划指标计算与复核;3、规划竣工测绘;4、用地红线放样;5、控制点测量;6、测绘成果成图资料调阅、咨询、出图服务;7、编制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8、组织泉州市城市规划、建筑方案设计竞赛;9、测绘与地理信息数据转换与应用服务等9项公共服务事项,请中心领导批准。
特此函告。
附件:关于补增公共服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规
划指标计算与复核等9项)项目规范表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5年12月7日
抄送:市效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