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规函〔2017〕509号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公布2017年度涉及
“放管服”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函
市法制办: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82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17〕87)等工作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涉及“放管服”改革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我局对截至2017年1月1日以前现行有效的以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名义发布的涉及“放管服”改革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7年10月18日对外公布(《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泉规〔2017〕157号)。现将有关清理结果报上:
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6件(详见附件1)
二、继续有效并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件(详见附件2)
三、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7件(详见附件3)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继续有效并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和宣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