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的第一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让人民共享城市规划建设成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规划统筹引领,进一步补短板、强功能、提质量、惠民生,推动打造“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的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
(一)、围绕一条主线,提升规划水平
以贯彻落实中央、全省和全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为主线,进一步创新规划理念,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提升品质等理念融入到城市规划全过程。
1.突出规划的前瞻性。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用创新的思维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能立足当下、着眼长远,不犯颠覆性、常识性错误。重点抓好环湾一体化等涉及全局性、长远性的规划研究编制工作;推进泉州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实现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与远期总体规划的衔接过渡,指引城市建设发展。
2.增强规划的协调性。以“一湾”为核心,进一步完善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强化规划协调力度。
(1).推动成立环湾城市规划监督协调机构,加强对环湾区域、南翼新城、及晋江、石狮环湾滨水区域、百崎湖周边等重点区域规划实施、建设项目安排、重大事项管理的监督协调,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2).同时大力推进“多规合一”,初步构建起管理平台,解决当前各类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协调等突出问题,形成部门合力,推动规划体制和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强化规划的权威性。强化规划执行刚性,加大规划管控力度,推动实行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成果备案制度;实施规划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对土地出让时规划设计条件合理性的论证,规范对已出让土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调整。维护规划的权威性。
4.注重抓好城市设计。要进一步发挥城市设计在规划管理方面的作用,提高城市设计的覆盖面,彰显泉州城市的灵魂和个性。
(二)、加强规划研究,服务城市发展
加强各项策划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加快形成“一个都市中心城市、三条发展轴线、多个发展分区”,打造环湾新城和两翼经济增长极。
1.完善规划体系。重点编制古泉州(刺桐)史迹遗迹保护规划,推进海丝申遗工作,弘扬泉州文化;开展南翼新城空港经济区总体概念规划,对接厦门新机场,打造空港经济区和厦泉漳合作前沿;修编中心城区地块控规,落实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开展中心城区人口聚集引导、都市产业发展、酒店设施布局等专题规划研究,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人口和产业经济分布,提高城市品质。
2.加强重点区域开发研究。依托城东-北峰快速通道工程、漳泉肖铁路外迁,策划周边用地综合开发,优化用地功能布局;整体策划江南片区业态集中分布发展,协调推进项目的实施,拉动社会投资,推动片区更新建设。
3.实施“存量提升工程”。抓紧修订完善旧厂房改造政策,促进中心城区现有工业厂房盘活利用,推动城市更新建设,拉动社会投资。
(三)、策划生成项目,提升城市品质
按照“区域协同、统筹资源、聚焦发展”原则,通过规划策划形成一批环湾城建项目,突出“点、线、面”推进,“以点串线、以线带面、辐射连片”,加速古城复兴和新城崛起。重点打造态景观、文化旅游、民生、道路交通、城市重要展示面、市政设施与海绵城市建设等六大系统工程,汇聚形成历史文化、现代与传统交融、贯穿海丝文化、生态滨水新区、滨江健康宜居新城等五个面,以此带动环湾中心城市能级和品位持续提升。
四、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2016年,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收入预算为8826.06万元,其中: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003.0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826.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6.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8.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93万元,项目支出7933.03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884.4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级科目)8.07万元。主要用于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洛江分局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二)行政单位医疗(项级科目)36.88万元。主要用于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洛江分局的人员医疗支出。
(三)事业单位医疗(项级科目)9.68万元。主要用于泉州市城乡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总工程师办公室的人员医疗支出。
(四)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级科目)573.69万元。主要用于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洛江分局的人员经费和基本支出。
(五)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级科目)256.11万元。主要用于泉州市城乡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总工程师办公室的人员经费、基本和专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118.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级科目)1118.6万元。主要用于泉州市城乡规划局的商品和服务支出22.6万元及专项支出1096万元。
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泉州市规划局(包括洛江分局、总工程师办公室)“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5.8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6.50万元。主要用于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机关及下属洛江分局、总工程师办公室开展各项工作和迎接各类检查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3%,主要措施是: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省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29.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9.3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相等,我单位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做到厉行节约。
附表:1.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表
2.2016年收入预算表
3.2016年支出预算表
4.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5.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2016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