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泉州市城乡规划局部门决算说明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泉财决〔2016〕1号)及《泉州市本级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能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区)行政区域的协调发展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市辖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市政专项规划、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的编制、报批实施。统筹协调市域范围内有关规划,拟订规划的规范性文件和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开展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参与其他部门各项专业规划的审查和报批。负责中心城区市辖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核发中心城区市辖区内建设项目的“一书两证”,并组织建设项目放样、核样和规划设计条件核实。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规划设计市场的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包括8个机关行政科室、3个派出分局及4个直属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
|
财政拨补
|
36
|
37
(含驻局纪委、监察2名)
|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洛江分局
|
财政拨补
|
4
|
4
|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总工程师办公室
|
财政拨补
|
19
|
17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一)、推进重大规划编制和完善重点市政设施
1.加强规划的统筹引领:我局认真组织实施“环湾规划建设年”规划编制项目44个,进一步引领2980平方公里规划区内的各项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一是编制《环泉州湾地区城乡一体化规划》,完成初步成果,并召开论证会。二是启动“多规合一”试点工作,代市政府拟文成立泉州市推进“多规合一”工作协调小组,制定《泉州市“多规合一”工作实施方案》,已提交成果。三是促成“新加坡规划之父”刘太格博士与市政府签订合作意向书,指导泉州城市规划建设。四是委托大师开展《泉州海丝空间规划研究》和《泉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空间布局规划》。五是完成《泉州市综合交通规划(修编)》、《泉州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泉州市防水排涝规划》、《泉州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用地布局规划》、《泉州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东海组团)》、《泉州市中心城区主要道路景观提升规划》、《泉州市中心区交通性干道交通改善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六是指导县市区总规修编。《泉州北翼新城发展战略规划》、《永春县城总体规划调整(2012-2030)》获得批复;《南安市城乡总体规划纲要(2013-2030)》和《安溪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通过评审;指导台商区、泉港区启动总规实施评估,为下阶段城市总规修编做准备。
2.推动重大交通市政设施建设:一是城市公共交通建设方面,按照“三网合一”的公交模式,重点推动现代有轨电车首期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大力推动常规公交优先发展,推动江南公交、东海公交场站建设,完善常规公交的硬件设施。二是城市道路交通建设提升方面,推进环湾两重快速路提升研究建设,推动城东至北峰快速通道金屿大桥等工程建设。三是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方面,推进高铁综合枢纽站及地下综合体、丰泽广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项目前期研究。四是防洪排涝管网提升方面,推动浦西滞洪区二期工程及东干渠连通渠建设,排查并加快中心市区积水节点改造,切实改善城市内涝情况。五是市政配套设施方面,积极推进第一医院、国投大厦、原水利大厦、电业局永宏等停车场项目建设,积极推动泉秀路加油站等市政项目建设。六是山线绿道和“点线面”项目方面,完善山线绿道示范段项目规划方案,推动山线绿道示范段、晋江滨江北路景观提升、田安公园大淮渠整治、泉州植物园等工程建设。2015年我局牵头的99个“点线面”项目,年度计划投资25.235亿元,实际完成26.265亿元,完成比例104.08%。
(二)、优化用地结构和推进重点项目规划建设
1.完成第四批14个“三旧”改造项目的初审工作,并上报市“三旧”领导小组。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8月康市长研究“三旧”改造工作会议精神,我局起草了《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心市区旧工业厂房用地改造的实施意见》,。
2.全力配合做好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对接服务工作,完成东海会展中心概念性方案设计,配合做好海西工艺文化产业运营中心等项目的前期策划工作。完成鸿星尔克预申请用地、国际机械商会总部用地、澳门商会总部用地等18宗建设用地涉及的地块控规调整工作。
3.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的居住区和商住用地下达规划设计条件工作中,继续抓好社区服务及学前教育设施保障工作,2015年,完成泉州市刺桐幼儿园、东海学园机关幼儿园、丰泽区第三实验小学城东校区、泉州市盲聋哑学校附设幼儿园等项目的规划选址;做好城东中学、北峰群石小学、泉州师范学院附属丰泽小学等学校扩建的选址前期工作。
(三)、推进简政放权工作
按照泉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市城乡规划局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泉审改办〔2015〕15号)和《关于公布市直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泉审改办〔2015〕49号)要求,合并部分建筑和市政类的规划条件变更等项目。合并后的城乡规划审批、备案项目按照标准化要求归纳为16大类,40小类。全部审批事项的审批环节从原来的8-9个环节优化到现在的4-5个环节以内,规划审批时效均从法定的20—30工作日压缩到4—8个工作日以内,远低于法定时限的40%。将建筑类出让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出让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7项下放至市区窗口,当天在窗口办结,窗口即办率由3%提高至25%。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单位年初结转和结余4740.44万元,本年收入7012.57万元,本年支出4621.6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131.38万元。
(一)2015本年收入7012.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989.6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5549.51万元。
2.其他收入22.92万元。
(二)2015本年支出4621.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936.3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566.68万元,公用支出369.64万元。
2.项目支出3685.32万元。
五、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0.95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71.56万元,增长5.46%,具体情况如下 (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级科目)79.68万元。主要用于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洛江分局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二)行政单位医疗(项级科目)31.56万元。主要用于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洛江分局的人员医疗支出。
(三)事业单位医疗(项级科目)7.7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总工程师办公室的人员医疗支出。
(四)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级科目)569.64万元。主要用于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洛江分局的人员经费、公用支出和一次性专项业务支出。
(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级科目)4.64万元。主要用于泉州市城乡规划局的一次性专项业务支出。
(六)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级科目)234.03万元。主要用于泉州市城乡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总工程师办公室的人员经费、公用支出和一次性专项业务支出。
(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级科目)353.64万元。主要用于泉州市城乡规划局的一次性专项业务支出。
(八)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级科目)100万元。主要用于泉州市城乡规划局的一次性专项业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210.05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900.66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编制的规划测绘项目的工作力度,按时序进度拨付合同款项。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级科目)22.6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泉州市城乡规划局的公务车辆运行支出。
(二)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级科目)3187.45万元。主要用于泉州市城乡规划局的规划测绘项目专项经费。
七、“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泉州市城乡规划局 (包括洛江分局、总工程师办公室)“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31.7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全年无支出,主要原因是:出国活动减少。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支出4.44万元。主要用于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机关开展各项工作和迎接各类检查的接待活动,2015年全年累计接待31批次、接待总人数364人。与上年相比,费用支出下降19%,主要原因是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省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支出27.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7.3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三个单位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12%,主要措施是:对超过使用年限车辆和黄标车进行报废,减少车辆数量,加强车辆的日常维修维护和用车管理。
附件:1.收支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决算表
7.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决算表
9.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