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15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引号:  QZ00118-0705-2018-00036
 发布机构:  泉州市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18-06-11
 备注/文号:  泉规办函〔2018〕121号  内容概述:  
 附  件: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15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18-06-11 【字号:

泉规办函〔2018121

               答复类型:B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215号提案的答复函

 

蔡飞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泉州民间闽南古民居提出保护的提案》收悉,我局作为分办单位,现将涉及我局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泉州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散落在泉州大街小巷中的具有闽南地方传统特色的古民居,为泉州这座名城增添了历史文化的厚重感,早在宋元时代它就是海上丝绸之路的东方第一大港,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城市之一,城市风貌特色突出。长期以来,我局十分重视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工作。随着古城文化复兴计划的启动,泉州古城文化复兴进入新阶段,泉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复兴系列规划设计工作计划已开展实际性工作。2014214日,在古城文化复兴启动仪式上,我局委托清华大学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张杰教授(住建部历史文化名城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历史城镇保护分委会委员)承担泉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和西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委员提出对闽南古民居加强保护与传承的三点建议非常好,我局将针对三点建议答复如下:

一、已完成泉州第一批历史建筑公布情况,为古城传统民居保护和利用奠定技术基础。

根据《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福建省历史文化名

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为加强我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根据历史建筑保护公布程序,经市政府同意,201769日,泉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泉州市辖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确定石崎街70 号、41 号等共有98 处建筑市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的第一批历史建筑,让公众更好地了解泉州的历史建筑,参与到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工作中来。

目前,我局正开展泉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进行详细调查的挂牌保护工作,拟统一规划设计历史建筑保护说明牌悬挂在醒目位置,让公众可以知晓历史建筑信息,并拟采用二维码技术,让游客通过扫一扫就可以了解古城传统建筑文化方面的内容,以丰富游客的旅游体验。相信,随着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泉州古城传统建筑文化资源将得到更好的挖掘和利用,更好地展示出泉州古城的文化内涵和独特的地域文化特征,提升古城文化旅游的文化品质,对保护古城发展文化旅游起到积极作用。

二、常态化管理闽南传统建筑保护,确保闽南传统建筑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针对泉州市区的历史建筑情况,我市专门编制了《泉州市古城保护整治规划》,对泉州古城区内的历史建筑情况重新进行调查考证,因部分保护建筑户主管理不善,出现损毁,2017年开始委托设计单位开展传统保护建筑的调查摸底,重新整理建档工作,并建立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定制合理的管理信息系统,结合旅游文化资源,融入泉州本地特色文化,建设公众平台进行展示。近期,市古城办将制定具体的修缮流程,由古城保护发展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传统建筑也和在地居民的生活起居息息相关。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多数的传统建筑已接近、到达或者超过正常的使用年限,建筑的质量和呈现出来的风貌堪忧,有整体衰败的趋势。造成这一局面的种种不利因素中,对传统建筑在修缮手段上的简单粗暴和不规范是罪魁祸首。因此,传统建筑的规范性修缮已经刻不容缓,修缮导则的制定更是迫在眉睫。为此,我局近期正在开展《泉州传统建筑修缮技术导则》编制工作。

市政府于2001年就成立了南建筑博物馆筹建办公室,旨在宣传、保护、抢救和继承泉州闽南传统建筑文化,并划拨206亩南建博物馆建设用地,拟复建闽南古建筑群。因征迁补偿等问题,该项目建设至今无法推进。近期市政府拟召开协调会,希望能彻底解决历史遗留,切实把闽南传统建筑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泉州市文旅集团下属古城公司收购全市各地片改造中传统民居建筑材料及构件,如刚提升完成的金鱼巷、开元寺大门前广场路面旧石材等古城修缮重要构件,都在积极的探索及挖掘中。

三、开展泉州古城“双修”试点工作,探索传统民居的保护和利用新途径

20173月,住建部将泉州列为全国第二批城市双修试点城市。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特色和成效,加快泉州古城转型发展,探索传统民居保护利用的新途径,我市已组织开展泉州古城双修规划设计工作,规划将以构建古城保护发展规划体系为统领,以文化创意和社区营造为推手,着力抓好城市双修即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在城市修补方面,一是注重原真性保护,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厝等的全面保护;二是微扰动改造,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古城居住环境;三是整体风貌改造,古城建筑风格、高度、色彩等都要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其中,建筑修复方面,将在完成文化、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以核心区危旧房房屋修缮为主题的点亮家园设计营活动,对古大厝进行抢救性修缮,并将出台奖励和补助方法,引导中山路骑楼和669幢历史风貌建筑的修缮工作。

抓好历史文化街区和重点文物的保护,协调新建建筑风格与红砖厝等地方建筑特色外,更强调以人为本,在符合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前提下,注重开展环境整治,改善古镇区、古村落的整体建筑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着力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感谢您对泉州闽南古民居保护与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充分吸收和落实您提出的有关宝贵意见和建议。今后,我局将继续做好规划服务工作,通过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推动闽南古民居民居保护和利用工作,彰显东亚文化之都独特魅力。

 

分管领导:刘克华

经办人员:杨瑞玲

联系电话:22177559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8611

 

 

 

 

 

 

 

 

 

 

 

 

 

主题词:泉州  闽南  古民居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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