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标题: |
原共有墻保留 |
发表时间: |
2018-05-02 |
发表内容: |
泉州市鲤城区中山中路187号林国友申请翻建房屋,鲤城区城市规划分局审批红线图,施工建设图纸注明,原共有墻保留。(尺寸6.76米)林国友拆旧房屋毁坏共有墙。本人N次向鲤城区规划分局反映情况,工作人员回复毁坏原共有墙就是超红线违章,叫我向鲤城区执法局反映,鲤城区执法局回复,毁坏原共有墙不是他们职能范围内,如果毁坏原共有墙是超红线违章要规划部门发文通知才能执法。本人特向贵局长请教,怎么办。 |
回复状态: |
已回复 |
回复时间: |
2018-05-07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的耐心等待!关于泉州市鲤城区中山中路187号林国友申请危房翻建违章现象,经鲤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场勘查,出具答复意见书(泉鲤执函〔2018〕55号),未发现有超红线建设现象。对于共有墙的问题,该局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
附件: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