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无视和挑战国家法律,南安桃园村耕地上建私人居住近20层大厦
发表时间:  2014-04-08
发表内容:  今福建泉州南安市东田镇桃园村19组罗城内,桃园村村委领导:王支援、南安市宣传部:王克服利用职务之便,王支援及其兄弟王移趁等几位兄弟买卖桃园村18组良田,用来建大厦居住,现已开工在建,正处打桩初期,钢筋、地桩等均在施工现场(桃园村上房路53号附近),而且高压变电箱均已安装完毕。桃园村第一位带头在良田上建造高层私人大厦,情节十分严重,正所谓枪打出头鸟,相关部门若不及时处理和制止,随后必将会有很多人也尾随其后胡乱建房,影响将非常恶劣。此投诉案件同时投递南安市政府市长信箱、泉州市政府市长信箱、南安市国土资源局、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城乡规划局、福建省省长信箱等,请相关部门予以重视,及时处理。   国家明令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决定》提出,实现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政策目标,必须强化用途管制,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决定》“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的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保护,不得占用。   国家规定:“基本农田不允许买卖、不允许改变用途,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允许买卖。”王支援、王移趁等兄弟不仅买卖农田,而且改变农田用途,桃园村18组等村民均可作证。
回复状态:  已回复 回复时间:  2014-04-17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耐心等待!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转南安市城乡规划局了解情况并依情况进行办理。届时,南安市城乡规划局如有进展反馈,我局将及时给您回复。同时,因您反映的违法建设问题属于行政执法部门、国土部门管理,建议您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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