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乡规划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泉政办[2009]260号)编制本年报。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说明和附表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泉州”门户网站(www.fjqz.gov.cn)下载。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丰泽区东海街道行政中心D栋(汽运公司科研楼)6楼,邮编:362000,电话:22177523,电子邮箱:qzghjbgs@qq.com) 一、概述 政务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我局在福建省政府公开信息查询平台上公布《泉州市城乡规划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编制了《泉州市城乡规划局信息公开目录》。 在具体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把能否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作为衡量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层层紧抓落实,明确工作要求、目标和任务。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工作中,在每年的工作安排中,都要对当年度的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明确的计划和目标任务,不定期召开局政务公开工作例会,专题讨论有关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研究、解决问题和布置工作。 为了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我局根据实际建立了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将政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以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将推行政务公开作为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考核指标,自觉扩大公开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强化制度保障措施,严格依法行政;通过建立行风监督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通过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理制,严格防止政务公开走过场、摆花架子。近几年,我局先后建立了政务公开责任制、规划“十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行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我局2009年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建立信息报送机制,要求各科室、分局、直属单位定期向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并通过政务公开栏、电视、网络等渠道宣传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共主动公开城乡建设管理信息106条(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和办事事项类23条、规划公示类8条、重大规划建设项目宣传信息7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的31条。 (二)信息公开主要类别: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公示、行政许可、政务公开、规划宣传、工作动态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一是及时向市档案馆、图书馆、市行政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我局相关行政信息,还不定期在建设大厦门前的公示栏、东海建设指挥部、城东建设指挥部等处主动公开公示最新规划成果。二是将行政审批、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事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告知、统一送达,实行集中审批,并在窗口公开行政执法(政务)依据、行政执法责任和办事内容、主要办事程序和承诺期限、工作标准、监督举报电话等,以便于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在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务网站(新改版http://www.dbrxgg.com)上公布信息公开目录和办事指南,向公众提供规划动态信息服务。四是主动通过福建省电视台、泉州电视台、泉州晚报、东南早报、海峡都市报等各主要新闻媒体对规划编制、管理、服务情况进行报道。五是积极扩展信息公开渠道,全局办公场所实行开放式办公,热情接待群众来访,积极参与“行风热线”、“政风直通车”、“早报一线通”等活动,与群众面对面沟通,答疑解惑,宣传规划方面法律法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09年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1535条,不予公开的信息数19条。受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2件,全部依申请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所有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局2009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0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政务网站由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而全新改版,并按有关规定改用后缀为“gov.cn”的英文域名并启用“泉州规划局.政务”中文域名,目前仍处于技术测试之中,尚未验收,因此与旧网站(http://www.qzghj.com)以及新建设的局内部网上审批系统存在过渡和衔接问题,有时无法访问,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网站维护建设管理无专职人员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抓紧政务网站建设与完善 争取网站早日正式开通,并委托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维护管理,更好地为公众提供网上政务信息查询服务。 3.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七、说明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本辖区城乡规划及有关重大决策的情况;2.本机关发布的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措施;3.本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及办事指南;4.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的示范文本等;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除应当主动公开以外的其他应当予以公开的政务信息,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除以下情况外,原则上均可依申请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2.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政府信息;3.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4.属于工作秘密的政府信息(包括办案过程文件;审议、讨论中的规划方案、建筑设计要点、建筑设计方案,实行预公开公示的除外;制定、审议中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草案,实行预公开公示的除外;公文往来中已加密的文件、资料、图纸等;正在违法调查阶段的证据和其他材料,复议、诉讼中的答辩意见及相关证据材料;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属于工作秘密的政府信息);5.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附表四 申述情况统计表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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