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规〔2014〕2号 签发人:黄世清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人民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3〕10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2013〕139号)编制本年报。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泉州”门户网站(www.dbrxgg.com)下载。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6楼泉州市规划局办公室,邮编:362000,电话:22177523,电子邮箱:qzghj@126.com)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3〕103号)的具体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举措,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一是完善工作机构。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科室按职责归口办理,纪检监察督查落实,依靠群众参与和争取社会支持”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公开宣传。将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全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局务会和局长办公会上强调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利用我局网站、报刊、电视台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让群众深入了解,积极参与监督。三是积极贯彻实施。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不仅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而且提高了公开的层次和效率, 有效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拓宽公开渠道,主动开展信息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照公开内容,坚持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网站公开与行政服务中心公开相结合,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了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审核办法、保密审查机制以及其他制度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服务公开。截至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一年来,我局在市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借鉴有关部门好的做法,按照逐步完善、逐步规范的思路,扎实推进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公开信息的质量,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把信息审核关,确保信息公开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服务群众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方便群众及时获取公开信息,我局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专栏,提供全面、大量和及时的信息,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获取规划管理信息。 2013年我局门户网站访问量45万多次,共发布工作动态113条,图片新闻27篇,国内新闻103条,通知公告28条,城市规划公示53条,公开规划许可信息179条,处理局网站信件208封,已回复198封。 精心编印13期《规划通讯》,刊载规划方面的最新政策以及我局重点工作信息,及时寄送给市领导及相关科室、市直各部门、市绩效目标考评专家、政风行风(效能建设、党风廉政)监督员、挂钩联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三)健全体制机制,规范管理信息公开 围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推进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完善落实了三项制度。一是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二是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三是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加强协作、促进工作的原则,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重点、公开形式、公开制度、公开效果等六方面进行考核。2013年我局公开的信息明显增多,公开的范围逐步扩大,优化升级了我局的门户网站,确保信息公开的多元化及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及时公开我局重大决策、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等重要事项,将大型的、有代表性的规划方案进行公开公示,公众参与,公众评选,引导群众参与城市规划,实现群众对城市规划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对重大项目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普遍关注的项目,通过媒体、网站等形式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公众参与的意见和建议,已成为我局对规划进行优化调整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共主动公开城乡建设管理信息400条(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和办事事项类179条、规划公示类53条、重大规划建设项目宣传信息11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的400条。 (二)信息公开主要类别: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公示、行政许可、政务公开、规划宣传、工作动态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及时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我局相关行政信息,还不定期东海建设指挥部、城东建设指挥部和各县(市)区政府等处主动公开公示最新规划成果。二是将行政审批、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事项进驻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告知、统一送达,实行集中审批,并在窗口公开行政执法(政务)依据、行政执法责任和办事内容、主要办事程序和承诺期限、工作标准、监督举报电话等,以便于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在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务网站(http://www.dbrxgg.com)上公布信息公开目录和办事指南,向公众提供规划动态信息服务。四是主动通过泉州电视台、泉州晚报、东南早报、海峡都市报等各主要新闻媒体对规划编制、管理、服务情况进行报道。五是积极扩展信息公开渠道,全局办公场所实行开放式办公,热情接待群众来访,积极参与“行风热线”等活动,与群众面对面沟通,答疑解惑,宣传规划方面法律法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2013年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152条,不予公开的信息数39条。受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1件(其中网上申请2件),全部依申请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所有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局2013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政务网信息更新较慢,信息量需进一步丰富。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功能相对较为薄弱。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规范工作流程。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完善政务网站的建设工作。 网站正式开通后,已委托泉州市城乡规划信息中心维护管理,今后将进一步完善网上在线办事功能和咨询功能,增强互动性,更好地为公众提供网上政务信息查询服务。 3.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七、附表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4年1月5日 (联系人:金志森 联系电话:2217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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