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编制本年报。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泉州”门户网站(www.dbrxgg.com)下载。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6楼泉州市规划局办公室,邮编:362000,电话:22177523,电子邮箱:qzghj@126.com) 一、概述 2015年,市城乡规划局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5﹞67号)要求,结合党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透明为重点,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监督机制,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工作领导,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一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我局制定的相关规范,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具体要求等,使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更具制度化、规范化。按照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要求,对我局的政务信息严格审核。二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由办公室和法制科按照《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泉规〔2014〕110号)要求,负责接收、审核相关申请,督促科室及时办理、答复,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规范、完整。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的整体绩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四是加强监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局办公室加大了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实行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二)突出工作重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 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2015年,我局按照泉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市城乡规划局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泉审改办〔2015〕15号)和《关于公布市直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泉审改办〔2015〕49号)要求,合并部分建筑和市政类的规划条件变更等项目。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优化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分离制度,并将相关信息主动公开,便民增效。同时,把网站建设作为开展“阳光规划聚民智,优质服务暖人心”活动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将网站改版升级,重点对网站首页版面,以及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等重要栏目重新进行调整设计,规划行业特色风格更加鲜明;开发手机网站,实现移动终端可直接登录浏览;通过改版建设,我局在网站上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及时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升规划审批透明度,传递泉州城市发展的最新资讯同时完善了规划网站的咨询交流平台,畅通了与群众网络互动沟通渠道,增强了政民互动效果。二是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2015年,我局严格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做好财政性资金公开工作,以部门预算决算、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信息等内容为重点,及时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布《2014年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决算说明》、《2015年泉州市城乡规划局预算说明》等,同时规范做好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的主动公开,进一步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性资金公开透明运行。三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复议等情况。通过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2015年我局门户网站访问量22万多次,共发布工作动态57 条,图片新闻175条,国内新闻162条,通知公告29 条,城市规划公示247条,公开规划许可信息197条,处理局网站信件142封,已回复135封;并将878条信息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对经依法进行行政许可的建设项目,除涉密项目外,均在各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相关现场等地公开项目规划许可情况。 (三)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 我局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不断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载体,着力打造内容齐全、功能完善、运行稳定的政务公开平台。一是携手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宣传。结合规划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如在《泉州晚报》上刊登一些重要规划项目的公示。此外,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如结合城乡规划法宣传等专项工作,发放宣传材料,摆放宣传展板,使社会各界对规划工作的了解进一步深入,对规划法律法规的掌握更加全面。二是认真做好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始终坚持“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通过”的原则,及时向热线栏目组通报后续进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共主动公开城乡建设管理信息266条(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和办事事项类4条、规划公示类247条、重大规划建设项目宣传信息1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的266条。历年共累计主动公开信息57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公示、行政许可、政务公开、规划宣传、工作动态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及时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我局相关行政信息,还不定期在东海建设指挥部、城东建设指挥部和各县(市)区政府等处主动公开公示最新规划成果。二是将行政审批、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事项进驻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告知、统一送达,实行集中审批,并在窗口公开行政执法(政务)依据、行政执法责任和办事内容、主要办事程序和承诺期限、工作标准、监督举报电话等,以便于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在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政务网站(http://www.dbrxgg.com)上公布信息公开目录和办事指南,向公众提供规划动态信息服务。四是主动通过泉州电视台、泉州晚报、东南早报、海峡都市报等各主要新闻媒体对规划编制、管理、服务情况进行报道。五是积极扩展信息公开渠道,全局办公场所实行开放式办公,热情接待群众来访,积极参与“行风热线”等活动,与群众面对面沟通,答疑解惑,宣传规划方面法律法规。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2015年受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47件(其中网上申请124件),全部依申请予以公开。历年共受理申请信息公开42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所有公开信息,收取图纸复印费282.5元,历年累计收取费用为356.5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局2015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件。主要是受理蔡振华不服晋江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不公开相关资料提出的行政复议,我局依法进行复议。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5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主要存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信息更新稍显滞后,公开内容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足,门户网站与公众的互动性不高,网站信息与群众的互动方面薄弱。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配套制度,加强制度落实。按照《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利用率。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性和便民性。认真做好调研和分析,掌握群众关心的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给予高度重视,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与广度,从而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监督力度。 三是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政务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大力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备案等相关工作。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加强与公众的互动。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1月5日 |